根據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發布的消息,這17款可能導致過敏防腐劑的面膜產品中,“對羥基苯甲酸酯”含量從0.01%至0.3%不等。因為香港目前沒有化妝品含防腐劑的標準含量,所以這項調查并沒有得出“超標”的結論,而是說“含有致敏可能的防腐劑成分”.
而在內地,《化妝品衛生規范》標準則有規定,防腐劑含量只要低于0.8%的上限就算是“合格”.
大陸化妝品界的“老調調”,近日被香港消費者委員會重新“彈”了一把。
近日,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近日發布消息稱,在17款市售面膜中檢出可能導致過敏的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酯”,這17款面膜中,可致敏防腐劑含量由0.01%至0.3%不等。其中涉及多款知名品牌,香奈兒、歐萊雅、碧歐泉等“大牌”均榜上有名。
得知此消息后,記者走訪了北京數家化妝品賣場,記者發現,“榜上有名”的品牌幾乎都在正常銷售,并沒有因為含防腐劑被曝光而影響銷量。
另外,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規定所給予消費者的“知情權”并未得到合理利用,絕大多數消費者購買產品還是依賴導購解說。擺在柜臺上的外國品牌化妝品大都沒有中文標識,只有顧客確定購買后才給提供帶有中文說明的外盒。
“客人都是聽我們介紹產品性能再決定選用哪款護膚品,專門要求看中文說明的顧客很少見。”專柜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
云南省美容美發行業協會的武云表示,化妝品普遍都會添加防腐劑。一般化妝品保存期在3年左右,如果不添加防腐劑,化妝品則不容易保存。不過,防腐劑含量只要在國家規定的標準之內,還是安全的,發生皮膚過敏的可能性比較低。如果防腐劑含量超標,發生皮膚過敏的可能性就很高。
執行標準不一
在香港已被封殺的多款防腐劑含量超標的面膜,為何仍在內地銷售,且銷量絲毫未受影響呢?
“極大可能是因為香港和內地關于防腐劑的標準含量不同。”北京某商場工作人員說。
根據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發布的消息,這17款可能導致過敏防腐劑的面膜產品中,“對羥基苯甲酸酯”含量從0.01%至0.3%不等。因為香港目前沒有化妝品含防腐劑的標準含量,所以這項調查并沒有得出“超標”的結論,而是說“含有致敏可能的防腐劑成分”.
內地《化妝品衛生規范》標準則有規定,防腐劑含量只要低于0.8%的上限就算是“合格”.
據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處的負責人皇甫晉玲透露,2007版“化妝品衛生規范”對化妝品中不可添加的防腐劑成分、可以添加的防腐劑成分以及含量都有明確限定。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化妝品內防腐劑超標的現象并不多。
不過,有消費者提出疑問,如果用的幾項產品中都有防腐劑成分,疊加使用之后是否會對肌膚造成影響?
“天書標識”,幾人能看懂?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消費品使用說明 化妝品通用標簽》文件的要求,自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進口報檢,并在境內銷售的國產和進口屬于化妝品定義的護膚產品、彩妝產品、沐浴產品等,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明確標注產品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標準名稱。含量在1%以上的成分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成分名稱則按照相關國家規定標注。
幾乎所有大牌化妝品也都是從去年開始就已經“全成分標注”了,也合乎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的規定。
但問題是,即便廠家把所含防腐劑都標出來,消費者能看懂嗎?
“我們也看不懂上面的成分標識,有時候客人提出問題,我們也只能反饋到公司總部要求專業的技術人員解答。”一家化妝品品牌的店長說,全成分標識并不能幫助客人識別過敏原,只能在客人產生過敏問題之后,幫助客人尋找到“某種可能的過敏原”,但如果成分復雜,也不能完全確定過敏原。
而在內地,《化妝品衛生規范》標準則有規定,防腐劑含量只要低于0.8%的上限就算是“合格”.
大陸化妝品界的“老調調”,近日被香港消費者委員會重新“彈”了一把。
近日,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近日發布消息稱,在17款市售面膜中檢出可能導致過敏的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酯”,這17款面膜中,可致敏防腐劑含量由0.01%至0.3%不等。其中涉及多款知名品牌,香奈兒、歐萊雅、碧歐泉等“大牌”均榜上有名。
得知此消息后,記者走訪了北京數家化妝品賣場,記者發現,“榜上有名”的品牌幾乎都在正常銷售,并沒有因為含防腐劑被曝光而影響銷量。
另外,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規定所給予消費者的“知情權”并未得到合理利用,絕大多數消費者購買產品還是依賴導購解說。擺在柜臺上的外國品牌化妝品大都沒有中文標識,只有顧客確定購買后才給提供帶有中文說明的外盒。
“客人都是聽我們介紹產品性能再決定選用哪款護膚品,專門要求看中文說明的顧客很少見。”專柜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
云南省美容美發行業協會的武云表示,化妝品普遍都會添加防腐劑。一般化妝品保存期在3年左右,如果不添加防腐劑,化妝品則不容易保存。不過,防腐劑含量只要在國家規定的標準之內,還是安全的,發生皮膚過敏的可能性比較低。如果防腐劑含量超標,發生皮膚過敏的可能性就很高。
執行標準不一
在香港已被封殺的多款防腐劑含量超標的面膜,為何仍在內地銷售,且銷量絲毫未受影響呢?
“極大可能是因為香港和內地關于防腐劑的標準含量不同。”北京某商場工作人員說。
根據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發布的消息,這17款可能導致過敏防腐劑的面膜產品中,“對羥基苯甲酸酯”含量從0.01%至0.3%不等。因為香港目前沒有化妝品含防腐劑的標準含量,所以這項調查并沒有得出“超標”的結論,而是說“含有致敏可能的防腐劑成分”.
內地《化妝品衛生規范》標準則有規定,防腐劑含量只要低于0.8%的上限就算是“合格”.
據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處的負責人皇甫晉玲透露,2007版“化妝品衛生規范”對化妝品中不可添加的防腐劑成分、可以添加的防腐劑成分以及含量都有明確限定。昆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化妝品內防腐劑超標的現象并不多。
不過,有消費者提出疑問,如果用的幾項產品中都有防腐劑成分,疊加使用之后是否會對肌膚造成影響?
“天書標識”,幾人能看懂?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消費品使用說明 化妝品通用標簽》文件的要求,自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進口報檢,并在境內銷售的國產和進口屬于化妝品定義的護膚產品、彩妝產品、沐浴產品等,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明確標注產品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標準名稱。含量在1%以上的成分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成分名稱則按照相關國家規定標注。
幾乎所有大牌化妝品也都是從去年開始就已經“全成分標注”了,也合乎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的規定。
但問題是,即便廠家把所含防腐劑都標出來,消費者能看懂嗎?
“我們也看不懂上面的成分標識,有時候客人提出問題,我們也只能反饋到公司總部要求專業的技術人員解答。”一家化妝品品牌的店長說,全成分標識并不能幫助客人識別過敏原,只能在客人產生過敏問題之后,幫助客人尋找到“某種可能的過敏原”,但如果成分復雜,也不能完全確定過敏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