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WEEE、RoHS、EUP三大環保指令相繼在歐盟實施后,一波影響更大、涉及產品更廣的“綠考”——《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制度》(以下簡稱REACH法規)將于2007年6月1日開始在歐盟全面實施。屆時,我國逾萬種化工產品以及涉及使用化工產品的下游產品極有可能因此對歐盟出口無門。
據悉,該法規將逐步取代歐盟現有的《危險物質分類、包裝和標簽指令》等40多項有關化學品的指令和法規。據專家介紹,被譯為“歐盟最新化學品法”的REACH,并不是一個單獨的法令或法規,而是一個涵蓋化學品生產、貿易和使用安全的綜合性法規。它對出口到歐盟的化學品提出了更嚴格的環境保護和安全要求,主要包括注冊、評估、許可及限制等重要內容。
我國出口歐盟的化學原料及制品,如醫藥、化纖、橡膠、塑料、紡織、輕工、電子、汽車、家電、涂料等均在受控之列。僅廣東就有十余大類近萬種優勢產品的出口極有可能因此受阻。
新法規嚴格控管輸歐化學品
與WEEE、RoHS指令一樣,REACH法規打著確保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的旗號,將歐盟自產或其它國家出口到歐盟市場上的約3萬種化工產品以及涉及所有使用化工產品的下游產品,納入注冊、評估、許可等幾個管理監控系統,以規范歐盟市場上化學品的制造、使用和流通。而我國許多產品有可能因缺乏相關數據,達不到該法規的基本注冊要求。
該法規所包含的注冊是指對現在廣泛使用和新發明的化學品,只要是產量或一次進口量超過1噸的,其生產商或進口商均需向REACH中央數據庫提交詳細的產品有關信息;該法規所包含的評估是指由主管機構認真評價所有產量超過100噸的化學品的注冊信息,特殊情況下,也包括產量較少的化學品;該法規所包含的許可是指對易引起極大關注的化學物質或其成分,如致癌、誘導基因突變或對生殖有害的化學物質,政府主管機構將對其按某一用途的使用方法給予具體授權。
該法規中對企業影響最大的是注冊,它提出了嚴格的時間期限。對于1噸以上的新物質,新法規生效12個月后,生產商或進口商在其商品投放市場之前必須進行注冊。對于現有物質,新法規規定,產量為1000噸以上的化學品和任何超過1噸的致癌物質或誘導基因突變的物質,必須于REACH生效3年內完成注冊;產量在100噸至1000噸的,必須于REACH生效后6年內完成注冊;產量在1噸至100噸的,應于新法規生效后的11年內完成注冊;未能按期納入管理監控體系的產品,一律不能在歐盟市場上銷售。
據了解,歐盟是廣東主要的出口市場之一。目前,廣東輸歐的拳頭產品,如醫藥、機電、紡織服裝、塑料化纖等產品中所使用的原料或染色劑,等都含有化學品成分,是化學品的下游產品。廣東至少十余類上萬種優勢產品將受該法規影響,出口有可能受阻。
多種因素增加企業成本
有關專家表示,歐盟新法規的實施給企業帶來的影響是嚴重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導致制造廠家的成本大大增加。一些規模不大、經濟實力不雄厚且又達不到該法規要求的中小企業,只能放棄歐盟市場,因此,一場國內外化工及相關行業的重新洗牌在所難免。
REACH法規還規定了嚴格的檢測標準和高昂的檢測費用,并且這些費用全部由企業承擔。據歐盟估算,每一種化學物質的基本檢測費用約需8.5萬歐元,每一種新物質的檢測費用更是高達57萬歐元。僅這一項,企業出口歐盟的成本就將普遍提高5%以上,一些檢測項目多的產品因此增加的成本甚至更高,一些中小型企業根本無法支付如此昂貴的檢測費用。
另外,REACH法規所涉及的不僅僅是化學品的生產商,還囊括了進口商以及下游多個產業,一旦正式生效,歐盟化學品生產商或出口企業無疑會將巨額檢測費轉嫁給下游企業,這將會增加我國化工、制藥等進口企業的成本,而成本的再度轉嫁,將直接導致我國相關出口企業的成本增加、效益下降。
企業應及早制定應對措施
根據廣東檢驗檢疫局近期對相關企業的調查發現,廣東許多出口優勢企業對歐盟這項新法規知之甚少,有些企業根本不知道這個法規的存在。
有關方面緊急提醒相關企業要趁早制定應對措施。企業要樹立綠色生產、綠色營銷的觀念;采用高新技術和清潔生產工藝,盡量采用國際標準組織生產;要及時研究、搜集歐盟各國技術限制法規和技術標準,提高自身產品的質量,加快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環保要求,增強產品的更新能力,提高國際競爭能力;要密切關注上游化工企業應對REACH的情況,提早做好原料供應商的選擇工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對此,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表示,將積極研究REACH的相關規定,為企業應對REACH法規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持和知識儲備。他們近期將在廣東省舉辦大規模的REACH法規宣傳貫徹會,組織相關企業進行業務培訓并組織檢驗檢疫技術人員深入企業,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指導工作。該局還將加強相關實驗室之間的橫向聯系與合作,積極開展檢測商品、檢測項目和方法體系的研究,開展REACH法規安全數據報告內容、報告方式的分析研究,爭取把RFACH法規給國內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